新北地檢署偵辦富味鄉油品攙加「棉籽油」案,檢察官昨(24)日偵訊公司董事長陳文南後,諭令以250萬元交保。檢方指出,陳文南在偵訊中承認公司油品內含「棉籽油」,將全力配合檢方偵辦。
陳文南在檢方偵訊中承認犯罪,將會受到減刑的待遇嗎?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李海龍說,檢方偵訊陳文南的時間,是在櫃買中心昨天記者會召開前,形式上看來可以適用,但仍必須看最後偵查結果方能加以認定。
由於富味鄉的產品製造工廠是在彰化,高等檢察署昨天下午指示新北地檢署,將偵辦的案情及涉嫌人陳文南等全部併交彰化地檢署偵辦,新北地檢署最快今(25)日即可完成移轉管轄程序。
李海龍表示,檢方偵辦富味鄉案懷疑涉嫌人陳文南等,涉及觸犯食品衛生管理法、刑法對商品為虛偽標記罪,以及詐欺罪等罪嫌。陳文南在檢察官偵訊中承認公司內銷系列產品中有24項油品中攙加「棉籽油」,另有1件「調和花生油」產品添加花生香料未標示。
在大統長益混油案剛發生之時,富味鄉執行副總林秀蓉棉對外表示,公司棉籽油是經過精煉全數外銷,僅占總營收3.1%,主力產品是芝麻油及芝麻醬等並未摻雜棉籽油,且未含棉籽酚。
不過新北衛生局隨後查出,富味鄉內銷產品攙加「棉籽油」,富味鄉立即吃到一張800萬元的裁罰單,檢方指出,行政裁罰外,也觸犯刑法詐欺等兩項罪嫌。
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說,富味鄉內銷產品添加棉籽油卻未標示,明顯違反標示不實的行政罰責,至於是否涉及食品衛生管理法「攙偽」及詐欺等不法行為,有待檢方進一步調查。
黃智勇指出,彰化地檢署昨天已會同彰化縣衛生局,前往富味鄉彰化芳苑廠調查,並對廠內5名證人製作筆錄取證。至於陳文南是否適用自首減刑規定,有待承辦檢察官視實際案情偵查結果斟酌考慮。
全案正由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鄭智文、葉建成協同擴大偵查中,並將按偵查進度需要進一步傳喚陳文南與林秀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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