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司法折騰創紀錄!男子張德正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一案,高等法院四度撤銷台北地院對張的免押裁定,北院昨晚七時起,第五度召開羈押庭,張搭救護車及坐著輪椅入庭應訊,庭訊十點二十分結束,仍裁定三十萬元交保,且限制出境、出海及住居,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帥俊當庭抗告,未來仍將交由高院定奪。
法界人士指出,北院、高院和北檢在春節期間短短五天內,密集開庭並將案件發回更裁,已創下司法史上新紀錄。
司法羈押鬧劇 司改會今抗議
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律師痛批高院和北檢一再撤銷和抗告,明顯濫用羈押制度,似要讓張德正到北院「五度五關」,宛如「迎接馬年的司法羈押鬧劇」,司改會今天將到高院前抗議。
司改會強調,張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不可取,但高院充滿威權心態,曲解法律,人權意識低落,又不敢自為裁定具體負責,躲在背後下指導棋,檢察官怯於壓力,不斷抗告,濫用權限,造成本羈押案四度撤銷、五度開庭,都應檢討。
張昨晚六點半搭救護車坐輪椅進入北院時閉目不語,張的律師曾威凱痛批高院誤引總統府遭攻擊舊案,是錯誤類推,並肯定北院法官很有道德勇氣,眾人皆曰可殺,仍不願屈服收押。
庭訊時,檢辯仍各持己見,檢方認為張可能再犯,希望北院依高院見解,將張收押,律師則主張不會再犯,不過檢辯罕見一致建議高院自為裁定,不要再撤銷發回。
對此,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,北檢立場與高院一致,自始至終皆認定應該羈押,既然一、二審的法律見解存在重大歧異,希望高院儘速自為裁定,避免浪費社會資源和司法成本。
北院在小年夜(一月廿九日)首度召開羈押庭,認為張無逃亡之虞,裁定無保請回,檢方即時抗告後,高院撤銷發回,北院在除夕改將張責付律師,北檢二度抗告,高院又撤銷發回,北院大年初一(一月卅一日)將張十五萬元交保,北檢又抗告,高院三度撤銷,北院初二開庭,保釋金提高到三十萬元,昨遭高院四度撤銷。
高院昨天在裁定書中指北院不顧社會安全、聽信張庭訊辯解,無視張投書媒體,宣稱出獄後將製造炸彈丟擲總統府,且從九十二年到九十五年間,總統府前三度發生持爆裂物衝撞事件,北院皆裁定羈押,本案情節重於以往,卻未羈押,質疑北院裁定不符刑訴法公平原則,不能讓全民信賴司法公平。
至於北檢和張的律師希望高院自為裁定一事,高院認為根據刑訴法規定,高院審理抗告案以撤銷發回為原則,自為裁定為例外,本案不需以例外方式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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