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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)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雙屍溺殺案,二審今天判凶嫌沈文賓、沈文夏兄弟死刑、無期徒刑。沈文賓鞠躬說「我知道錯了」。
全案源於涉嫌家暴的沈文賓民國101年12月時,不滿已分居的張姓妻子避不見面,被控與胞弟沈文夏一同前往宜蘭一處檳榔攤,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,還有當時在店內、毫無關係的呂姓男子。
沈姓兄弟將呂男與潘女押到桃園縣大溪鎮一處產業道路,綑綁兩人手腳,拖至附近的灌溉水溝溺殺,再將屍體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。
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,依殺人罪起訴沈姓兄弟,分別求處死刑。宜蘭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,判處沈文賓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沈文夏則被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全案上訴二審,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宣判,判沈文賓死刑、褫奪公權終身,沈文夏則被判處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;兩人被提訊均到庭聆判。全案可上訴。
沈文賓遭還押時,面對媒體提問仍遭判死刑心情,他立即鞠躬說:「對不起,我知道錯了」。10304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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