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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去年到郵局寄信,轉身離開時被一隻躺臥地上的大型哈士奇狗絆倒,往前撲倒,撞上郵局附設的白鐵傘架,造成下巴撕裂破相,王小姐依消費者保護法向郵局索賠69萬元,新北地院判決郵局應該賠償王小姐15萬元,全案還可上訴。
眼前的王小姐抿著嘴唇,要大家仔細看下巴上有一條淡淡的傷疤,延伸上去直到下嘴唇,這個傷跟著她一年多了,受傷當事人王小姐:「縫了好多針」,逢了幾針都數不清了,但這些王小姐都還能接受,不能接受的是這個,回到王小姐受傷的地方就是一間郵局,經理回想起當時的狀況記憶猶新還原過程。
跌倒後王小姐下巴撞到的就是這個傘架,白鐵製光是聽聲音就知道有多堅硬,自認下巴破相的王小姐越想越不甘心,依消保法要求郵局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慰撫金共69萬元,但新北地院判決郵局應該確保場所安全維持通道淨空,因此判賠對方15萬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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